**售后服务政策**: |
1.在购买本公司出售的器件,自器件发出后1个月内,如器件出现不良率,但不良率数量符合原厂标准,公司提供一定数量的备品作为补偿;如不良率超过相关标准,公司对该批器件提供退货服务。 |
2.在购买本公司出售的器件,自器件发出之日起,非器件质量原因则不提供退货或换货服务。 |
3.通过本公司购买的器件,因各种原因客户出现呆料或器件积压时,公司有义务帮客户解决库存积压问题,销售时优先考虑客户积压库存,进行器件回购。 |
4.通过本公司购买的器件,公司有责任和义务解答客户提出的相关问题,配合客户促进产品的开发进程。 |
**服务说明**: |
1.服务只限于正常使用下有效。不包括因为客户焊接,调试等使用不当器件损坏,或其他未经公司认可的器件损坏,或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损坏(如雷电等)。如遇到上述因素损坏,我公司将提供有偿等价的器件供应。 |
2.必须提供本公司的送货单,收据或发票,发货时有注明器件批号的需要给予说明。 |
3.原则上本公司只提供全新原装进口器件,器件使用过程中享受原厂同样的质量保证和使用寿命,特殊约定情况按销售时约定提供服务。 |
4.器件质量问题由专业检测公司或原厂提供的检测结果为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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